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 会。曰:“ 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 邑之。十年, 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 年,初有史以纪事 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 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 伐南山大梓, 丰大特。 四十八年, 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 为太子,是文公 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 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... 更多 >>